我有一个每月通讯。在我的订阅表单中,我使用双重选择加入方法:
- 访客订阅。
- 我给他发了一封确认邮件。
- 如果我收到回复,我会将他/她添加到我的系统中。
如果我没有收到回复,我可以将他/她的电子邮件地址保存多久?是否有与此相关的法律要求?
我来自美国,对欧洲国家的政策也很感兴趣。
我有一个每月通讯。在我的订阅表单中,我使用双重选择加入方法:
如果我没有收到回复,我可以将他/她的电子邮件地址保存多久?是否有与此相关的法律要求?
我来自美国,对欧洲国家的政策也很感兴趣。
对于美国,据我所知没有任何法律要求。我不了解欧洲法律,无法就此向您提供建议。
我建议给这个人,比如说,14 天的时间来回应。如果此人在 14 天内未回复,请删除其电子邮件地址。如果您在 14 天内没有收到他们的消息,您可能不会收到他们的消息。对于奇怪的极端情况,如有必要,人们总是可以返回并重新订阅以重新开始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