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说服“管理层”在单个共享运行时环境(即单个“命令行”)中运行两个或多个不相关的业务关键应用程序是一个非常糟糕的主意。问题是管理层不承认“安全怪人权威”(我),并希望我的事业得到来自 ISO、ISACA、NIST 或任何其他三到四个字母的实际权威的一些建议的支持-机构。
任何安全标准中是否有明确的“最佳实践”或要求明确指出在具有相同 UID 的单个共享运行时环境中运行两个或多个独立且不相关的应用程序(例如数据库进程)是错误的?
请注意,我知道这是一个坏主意,我可以提出很多理由来支持这一说法,但其中没有一个包括“标准”的引用。